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
(2024)黑0221民初1332号
开庭时间
2024-07-17 09:00
地区
黑龙江
排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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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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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主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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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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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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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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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法院
法庭
立案庭公判庭
公告内容
林森:本院受理原告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林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黑0221民初13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庭公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