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公司解散纠纷
案号
(2023)苏0113民初13789号
开庭时间
2024-03-21 09:30
地区
江苏
排期日期
-
承办部门
-
审判长/主审人
-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
第三人
-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法庭
第二十一法庭
公告内容
南京兴旺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创锂电电芯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滨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开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3民初1378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